GB 3935.1-1996
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
第1部分 基本术语
2.2 标准化的目的
2.2.1 适用性 fitness for purpose
2.2.2 兼容性 compatibility
2.2.3 互换性 interchangeability
2.2.4 品种控制 variety control
2.2.5 安全 safety
2.2.6 环境保护 prot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
2.2.7 产品保护 product protection
2.3 标准文件
2.3.1 标准文件 normative document
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规定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
注:
1 术语“标准文件”是个广义的术语,包含如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和法烧娜文件。
2 文件应理解为记录有信息的媒体。
3 各种标准文件的术语是按其文件及其内容分别给出定义的。
2.3.2 标准 standard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
2.3.3 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
注:
1 必要时,技术规范应给出能够确定要求是否达到的方法。
2 技术规范可以是标准,标准的一部分成与标准无关的独立文件.
2.3.4 规程 code of practice
为设备、结构或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或使用而规定的操作或方法文件。
注:规程可以是标准、标准的一部分成与标准无关的独立文件。
2.3.5 法规 regulation
由权力机构通过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
2.3.6 技术法规 technical regulation
规定技术要求的法规,直接规定或引用或包括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的内容而提供技术要求的法规。
注:技术法规可用简述符合法规的要求所采取的某些方法的技术指导,即方法性条文,加以补充。
2.5 标准的种类
2.5.1 基础标准basic standard
2.5.2 术语标准terminology standard
2.5.3 试验标准testing standard
2.5.4 产品标准product standard
2.5.5 过程标准process standard
2.5.6 服务标准service standard
2.5.7 接口标准interface standard
2.5.8 数值标准standard on data to be provided
标准概念解析
1、定义: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经济效益为目的。
2、6要点:
a)行为主体——指一定范围内利益悠关的单位;
b)行为客体——重复性的事物与概念;
c)标准的内容——科技成果、实践经验;
d)标准产生的方法——协商一致;
e)标准发布的形式——主管机构批准。包括格式、版本;
f)标准的用途——共同遵守的依据。
3、特点:
a)前瞻性:标准是“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不仅反映了制定标准的前提,而且也反映了制定标准的目的。例如,同一类技术活动在不同地点不同对象上同时或相继发生;某一种概念、符号被许多人反复应用等,具有重复性,人们根据积累起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标准,以便更好的去指导或规范未来的同一种实践活动等。
c)科学性:标准是“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制定出来的。即:制定标准的基础是“综合成果”,单单是科学技术成果,如果没有经过综合研究。比较、选择、分析其在实践活动中的可行性、合理性或没有经过实践检验,是不能纳入标准之中的;同样,单单是实践检验,如果没有总结其普遍性、规律性或经过科学的论证,也是不能纳入标准的。这一规定反映标准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c)民主性:标准要“经协商一致制定”,也就是说,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标准涉及到的各个方面对标准中规定的内容,需要形成统一的各方均可接受的意见,保证了标准的全局观、社会观和公正性,反映了标准的民主性。标准的民主性越突出,标准就越有生命力。
d)权威性:标准是“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公认机构”是社会公认的或由国家授权的、有特定任务的、法定的组织机构或管理机构。经过该机构对标准制定的过程、内容竞选审查,确认标准的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以特定的形式批准,即保证了标准的严肃性,也体现了标准发布后的权威性。
4、表现形式:
“标准”是统称,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规范、规程、导则、指南、制度、规定、方法等。除此之外还有“标准物质”,如化学分析使用的基准试剂,热工、电气的标准表计等。
5、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
标准、规范、规程、导则和指南区别与联系
1、标准、规范、规程:
在标准体系框架下,规范、规程都符合标准的特征,只是表现形式之间的差异。因此,只要符合6个要点,均属于标准,只不过有些文件没有编号而已。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
a)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时,一般采用“标准”:如《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道路工程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
b)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规定时,一般采用“规范”:如《混凝土设计规范》、《建设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等;
c)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如《钢筋气压焊接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工艺及操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
简单地说:
a)标准是对结果(或产品)的要求和规定;
b)规范是对行为、条件的要求和规定;
c)规程是对过程的要求和规定。
2、标准、规范、规程与导则、指南:
a)前者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成熟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b)后者较前者在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成熟性和可操作性有所弱化,但包含内容可能更广,如一些新技术、新方法、新进展,以及有争议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可以作为前者的重要补充。
参考资料:
GB 3935.1-1996 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 第1部分 基本术语
http://www.52hexie.cn/blog/?action-viewspace-itemid-6230.html
http://www.51test.net/show/952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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